• 祝淵  致諸弟  ──《明人信扎冊》
  • 祝淵  致諸弟  ──《明人信扎冊》

祝淵 致諸弟 ──《明人信扎冊》

  • 藏品類型:
    書法 - 尺牘信扎
  • 作者:
    祝淵(1614-1645)
  • 年代:
    明(1368-1644)
  • 裝裱形式:
    冊頁
  • 材質:
    水墨紙本
  • 尺寸:
    縱:19.6厘米 橫:11厘米
  • 藏品編號:
    3006. al
  • 內容:

    釋文:
    一路平安,病亦間發,調治即愈。正月十九辰刻到京,午刻即入鎮撫司獄。廿八日審問,一拶一夾三十棍,血病復發,今方服藥調治。鎮撫已具疏回奏,儻遇天恩准送刑部,秋冬間可手足快聚,如或再奉嚴旨駁責,事又不可知矣。諸弟近日讀書意興何如?李先生人品學術,高出群賢,諸弟宜委心聽之,講書作文,虛懷求益。與夫一切飲食起居,務必馴馴雅□,切不可恣睢縱肆。此是諸弟做人成敗之根,故不厭煩聒,反覆言之,幸勿泛泛視之也。去歲臈月,

    母親可入土未?穴中燥濕何如?有信北來,千萬寄慰。兩兒讀書勤怠何如?許先生教法何如?嘗在館否?沈妹丈今年讀書何地?三妹泄疾好未?前所合丸方極好,不可不時時服之。分付家人錢粮蚤完,百事忍耐,門戶小心,至囑、至囑。李先生在館,即以此字轉致一覽。同盟諸兄,並煩李先生代致為幸。兩兒不率教,弟致意許先生切責之。許先生回宅,弟即遣人邀其速來。我已作死灰,必無復燃之理,上報

    父母大恩,不得不惓惓望諸弟及兒輩也,努力、努力,留神、留神。二月初二,兄淵字,時在鎮撫司獄中。

    三四五弟覽入。

    印章:
    □□□(朱文長方印)

    題跋一(紙背):
    祝淵,見《勝朝殉節諸臣錄》。海塩舉人,為劉宗周門人。杭城陷,殉節。

    題跋二(裱邊):
    祝淵一葉。

    題跋三(裱邊):
    陳僖《酒間述》:「崇禎中,浙西舉人祝淵北遊上谷,寓其家。一日與僖父翁飲,酒酣忽發憤曰:『丈夫負此七尺,貴有傳於後世耳。吾欲以詩文自見,則當世已有某某,度不能與爭名。方今可為之事,惟上書救石齋耳。』石齋,謂漳浦也。明日,遂入京詣長安門,上疏論救,予門杖。舊例,門杖甚于廷杖,十死八九。祝談笑解衣,無恐怖色。監杖内閹曰:『奇男子也。』令輕其罰。真定梁吾清宏左右護持之,得遣戍。蓋明季士人好名如此。」偶閱王漁洋《居易錄談》有此一則,附錄於此。壬午四月,氾鳧翁,時寓西城。

    參考
    祝淵(1614-1645),字開美,浙江海寧人。少有神童之名,八歲南京太學,,不久應童子試,補錢塘生員。崇禎六年(1633)舉人,十五年(1642)會試入都,適都御史劉宗周(1578-1645)削籍,淵未識其人而仰慕其名,抗疏爭之,逮下詔獄。尋被釋,遂師事宗周。杭州失陷,絕食死。